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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残疾人证上门评定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21-08-11 15:32:00

         为帮助有办证意愿但由于卧床不起等特殊原因无法前往评残现场评残的重度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体现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经市残联党组研究决定,试行残疾人证上门评定(以下简称上门评残)管理办法。

    一、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90岁以上长期卧床的老人;

2.植物人或因特殊病情长期瘫痪,不能移动的残疾人;

3.易肇事肇祸的关锁精神病人。

     二、申办流程

    1.申请。监护人携带申请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二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以及能证明残情的病史资料(原则上病史资料记录时间距评残申请日满一年),到镇(园区、街道)残联登记申请残疾评定。同时,如实填写《启东市残疾人证上门评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细写明申请人基本情况,经村(居)委会证明并加盖公章后,将《申请表》交至镇(园区、街道)残联。

    2.审核。镇(园区、街道)残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查材料是否真实、齐全;入户调查申请人基本情况,走访周围群众,核实相关信息。如符合上门评残条件,镇(园区、街道)残联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将申请材料上报至市残联;如不符合上门评残条件,镇(园区、街道)残联告知监护人原因,并通知其参加集中评残。

    3.上门评定。市残联根据上报的申请材料,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确定上门评残的时间、评残专家等相关事宜。

      三、相关说明

       1.上门评残与集中评残同步进行,均为每季度一次。上门评残不收取任何费用。

       2.监护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镇(园区、街道)残联必须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申请材料,入户调查,如实反映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材料须于集中评残申请截止日(每季度第二个月月底)前上报至市残联。

       3.上门评残的专家从我市残疾评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每次不少于2人。

、本办法自20174月1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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