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大残疾学生求学资助力度的精神,为进一步鼓励残疾学生提升受教育水平,帮助残疾学生、残疾贫困家庭学生改善就学条件和在校生活状况,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残疾学生和残疾贫困家庭学生教育专项补贴工作。
一、补贴对象
(一)残疾学生
1.高中及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
(1)具有本市户籍,持有残联核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高中阶段《学生证》的全日制在校残疾学生(含特教学校的高中和职业中专学生、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前三年的学生)。
(2)本市生源,持有残联核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全日制高等院校《学生证》的大学在读残疾学生(含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后两年的学生)。
2.普通学校义务制教育阶段残疾学生
具有本市户籍,持有残联核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为我市范围内的普通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的在校残疾学生。
(二)残疾贫困家庭学生
具有本市户籍,为我市范围内的普通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的在校学生和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前三年的学生,符合以下任一条件:①父母双方都是残疾人,其中一方为重残;②父母双方其中一方是残疾人,该家庭为低保户或低收入户(有低收入认证证书)。
既符合残疾学生教育补贴,又符合残疾贫困家庭学生教育补贴的对象只享受其中一项,不重复享受。
二、补贴标准
(一)残疾学生
1.高中及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
(1)高中阶段在校残疾学生(含特教学校的高中和职业中专学生、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前三年的学生)每人每年补贴1000元。
(2)大学在读残疾学生(含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后两年的学生)每人每年补贴1500元。
2.普通学校义务制教育阶段残疾学生
(1)小学阶段在校残疾学生每人每年补贴300元。
(2)初中阶段在校残疾学生每人每年补贴500元。
(二)残疾贫困家庭学生
1.小学阶段在校学生每人每年补贴300元。
2.初中阶段在校学生每人每年补贴500元。
3.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前三年的学生每人每年补贴800元。
三、发放方式
每年10月底前,高中及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教育补贴、普通学校义务制教育阶段残疾学生教育补贴、残疾贫困家庭学生教育补贴,经市残联会同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审核后,一次性将补贴经费打卡发至残疾学生或其监护人。
四、申请审批程序
1.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可以向户籍所在镇、园区、街道残联提出申请,并据实填写《启东市高中和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教育专项补贴申请审批表》(附件1) 、《启东市普通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教育专项补贴申请审批表》(附件2)、《启东市残疾贫困家庭学生教育专项补贴申请审批表》(附件3),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户口本、身份证、残疾人证、就读学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新录取高中、高等教育阶段的残疾学生提供户口本、残疾人证、录取通知书、就读学校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2.审核审批。各镇、园区、街道残联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据实填写《启东市高中和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教育专项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4)、《启东市普通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教育专项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5)、《启东市残疾贫困家庭学生教育专项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6)。同时将申请学生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申请表原件以及汇总表盖章及电子表格交市残联审批。
3.公示。市残联对经审批的学生名单进行汇总,并在相关媒体予以公示。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发放教育专项补贴,是关心残疾学生和残疾贫困家庭学生就学,提高这部分学生入学率的重要举措,各镇、园区、街道残联要高度重视,认真调查核实,将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宣传。各镇、园区、街道相关部门要利用村(居)广播、橱窗等大力开展宣传活动,让社会各界、残疾学生、残疾贫困家庭学生本人及家长知晓并及时申报。
3.严格审核。各镇、园区、街道残联要做好教育专项补贴对象的申请审批工作,严格审查相关证件资料,确保信息准确真实无误。
附件:
1.《启东市高中和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教育专项补贴申请审批表》
2.《启东市普通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教育专项补贴申请审批表》
3.《启东市残疾贫困家庭学生教育专项补贴申请审批表》
4.《启东市高中和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教育专项补贴申请汇总表》
5.《启东市普通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教育专项补贴申请汇总表》
6.《启东市残疾贫困家庭学生教育专项补贴申请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