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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联开展白内障患者“光明行动”

发布日期:2021-08-10 08:35:06

            白内障复明手术是帮助白内障患者及时脱盲复明、恢复生活生产能力的有力措施。为切实解决白内障致盲问题,减轻患者就医负担,进一步扩大患者受助面,提高手术质量,经市残联、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慈善基金会讨论,决定开展白内障患者“光明行动”,加大精准扶贫力度,实现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和数量

全市计划完成300困难白内障复明手术,手术对象为已参加居民医保或职工医保的启东户籍人员,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全市城乡低、五保户、建档立卡低收入家庭成员,重点优抚对象,60岁以上无固定收入的老党员中无手术禁忌症的白内障患者。

2.全市70岁以上无手术禁忌症的白内障患者,获得启东市委、市政府以上各类表彰奖励的患者年龄放宽至60岁以上。超过计划数的,优先考虑困难家庭患者。

二、免费手术定点医院

启东市人民医院、启东市中医院启东同德眼科医院、启东文慈医院

三、操作流程及审批程序

1.各区镇(街道)残联广泛宣传,组织村(居)干部、村医调查摸底,告知符合条件的患者自愿报名,填写《启东市困难白内障患者调查表》。

2.各区镇(街道)残联对困难患者初审后选定适宜手术对象,根据市下达的免费手术人数1:1.2的比例,上报市残联。

3.市残联组织介绍初选患者到定点医院进行术前体检,检查结果由定点手术医院及时返给市残联,以确定可手术的患者名单。

4.区镇(街道)残联按照相关条件对确定的可手术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启东市困难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审批表》,并附相关证件复印件,上报市残联、市卫健委、市医保局联合审批。

5.根据审批结果,由市残联给手术医院排出手术计划单,分批安排并通知患者进行手术。

6.患者接到手术通知后,根据指定的时间到定点手术医院进行手术。医院术后填写手术登记表并进行术后随访登记,上报市残联。

四、经费结算

每例患者手术费结算标准统一4200(超额部分由定点手术医院承担),包含晶体(不低于1000元/例、术前体检等费用其中市医保中心承担3000,市残联和市慈善基金会各承担600元。手术费用由手术医院凭审批表和收费凭证同市医保中心和市残联结算

五、部门职责

1.各区镇(街道)残联负责完成各村(居)的基础调查任务,确保重点贫困患者一个不漏,随发现随上报;组织好患者到定点医院实施复明手术;做好本辖区群众白内障防治知识和政府提供扶助政策的宣传等工作。

2.定点手术医院要对各区镇(街道)残联上报的初拟手术患者进行术前检查,确认可手术对象;选拔技术好、有经验的医生作为“光明行动”的手术医生;负责向患者及家属讲清手术治疗的有关事宜,保障医疗安全,严把医疗质量关,杜绝医疗事故;负责术后随访,随访率达100,并做好相应的台账资料

       3.医保中心要根据要求保障经费报支渠道无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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