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江苏省2017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会议在扬州召开,我市残联盛中华副理事长出席了会议。会议结束,盛理事长组织我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所全体人员传达学习了会议主要精神,并开展了专题讨论。
2017年度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会议对新政策变化点、新征缴流程、缴费情况检查、保障金减免政策等进行了明确,并要求各级残联部门应在5月10日前将审核后的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传递到地税部门,由地税部门进行征收。经与地税协商决定,4月份我市将全面展开2017年度用人单位残保金年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