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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10-24 15:12:08
为了充分体现无固定收入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制度的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明确公示内容,统一公示时限,提高效能,认真落实好重残救助工作”三审三公示“制度。根据《启东市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实施细则》(启残发【2014】15号)文件精神,群宣部在10月份经过村(居)委会、镇乡(园区、街道)、市残联(民政、财政、工商、监察、社保等部门)的三级审核,并进行了为期19天的公示,最后完成了对8190名重残人员第四季度的重残补贴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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