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当前残疾儿童的康复需求,扩大救助范围,更大程度地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缓解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压力,我市残联为残疾儿童提供基本康复补助。残疾儿童基本康复补助申请须知如下:
1.补助对象。受助对象为启东市户籍,有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监护人有为其康复的意愿的0-14周岁残疾儿童。
2.康复机构。残疾儿童进行康复训练的机构须为当地残联定点的康复机构。市内定点康复机构有:启东市特殊教育学校语训班,负责听力言语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启东市特殊教育学校培智班,负责智力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启东市千帆儿童康复中心,负责肢体(脑瘫)、视力、孤独症等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
3.申报转介手续。
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家长提出康复训练申请,填写《启东市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项目审批表》,由所在村(社区)、区镇(街道)残联审核盖章后,携带监护人及儿童的户口本复印件、医院诊断或评估证明材料到市残联康复部。市残联按照相关规定对上报的残疾儿童情况进行复核,开具《启东市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项目转介单》,与残疾儿童家长签订康复协议书。
申请时间为2月29日之前。新增的残疾儿童可随时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