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满足残疾人的个性化辅具需求,我市残联为36名特殊肢体残疾人免费配发了电动轮椅和电动代步车。
根据《启东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办法》,电动轮椅、电动代步车的补贴标准在省标准的基础上提高至3500元,为残疾人提供更高质量的辅助器具。遵照残疾人辅助器具的适配原则,市残联根据申请人的身体状况和使用目的,进行了初步评估,综合考虑年龄、家庭经济状况、需求的缓急程度等因素,最终确定了36位受助对象。
一位中风偏瘫的老人激动地说:“我真的太开心了,有了这辆电动轮椅,我就可以自己在小区里转转,不再孤单了。”配发电动轮椅、电动代步车,极大方便了肢体残疾人的日常出行和就业活动,提高了他们的生活质量,有效帮助他们走出家门、参与社会活动,让他们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重视和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