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江苏省残疾人证管理实施办法》,结合工作实际,自2017年9月1日起,我市启用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9月1日下午,我市残联召开工作会议,规范残疾人证申请资格,提出填表要求,各镇(园区、街道)残联专职委员参加了会议。
按照省残联统一规定,申请人照片必须为其本人的二寸近期免冠白底照。残疾人证可由申请人或其代理人申请办领,代理人包括法定监护人以及联系人。原则上残疾人证需申请人本人申请,若申请人本人不能亲自申请的,需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代理人申请残疾人证。授权委托书需注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并由申请人签名。申请人为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或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智力残疾人,由其法定监护人申请残疾人证,监护人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对不能提供有效法律证明材料的监护人,仅视作联系人。
严格规范残疾人证申请资格,一是增加残疾人证办理的严肃性,二是有效避免残疾人监护人与亲属间的权益纠纷,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