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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残疾人须办理乘车优待卡

发布日期:2019-06-21 17:03:30

               近日,从市公共交通卡服务中心获悉,我市残疾人需凭优待卡(IC)免费乘坐我市城市公交。

办理乘车待卡需携带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2寸彩照一张,到公共交通卡服务中心(地址:汇龙镇公园中路875号,电话:83219906),卡工本费15/张,卡套1/个。充值金额以10元进制充值,最高余额为500元。

优待卡在每年5月份进行年审,年审时须带本人身份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到公共交通卡服务中心办理。凡未经年审注册的优待卡,当年61日零时起,将自动失效,无法继续使用。

    市公共交通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提醒,持优待卡者刷卡实行一人一卡制,限本人使用,不得替他人刷卡乘坐,同辆公交车上不能同时刷卡两次。乘车时必须主动亮卡,将带有照片的副卡面出示给驾驶员查验。如发现正副卡卡号不相符或借给他人使用,一律收回,在本年度内停止享受优惠待遇,次年重新按规定申办,并缴纳卡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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