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市委、市政府“传递正能量,共建好家园”活动的开展,紧紧围绕改善民生的社会建设目标,以解决残疾人的基本需求为切入点,我市残联决定将评残登记的工作权限下放到各乡镇残联,真正做到想残疾人之所想,以方便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为一切工作的宗旨,全面推进残疾人事业步入一个新台阶。
大多数的残疾人生活在农村,家庭往往都很困苦,特别是一些农村留守残疾人和孤寡残疾人,他们出行不便,到市残联来登记尤为困难。针对这一实际情况,市残联决定将评残登记的工作权限下放到各乡镇残联。申请人在户籍所在村(居)委会填写《评残申请单》,经村(居)委会审核、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根据《评残申请单》上的要求,将材料交至乡镇残联即可。这一措施简单方便,受到残疾人及其亲属的充分肯定。
市残联的这一举措加强了效能建设,优化了服务质量,提高了办事效率。今后,市残联将继续秉持“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切实做到为残疾人服务,扎实推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